独立法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养护资金

第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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