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养护资金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