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养护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和工程质量。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完善养护质量和安全制度,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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