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养护资金第十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建立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转移支付资金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的增量资金增长比例。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