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与登记
第二十二条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管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诊断、治疗及管理等相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治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登记内容。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与登记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管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诊断、治疗及管理等相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治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登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