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预防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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