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预防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