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际发展合作署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