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援外标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提供援助的标志。制定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