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援外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第十二条对于除第十条、第十一条外的其他应当或可以使用援外标识的情形,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援外标识的制作和安装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