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四章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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