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