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