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信托公司董事会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确定净资本管理目标,审定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并监督实施净资本管理规划。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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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