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指标

第十七条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不低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要求。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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