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风险资本计算

第十三条

信托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应当计算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计算公式为:风险资本=固有业务风险资本+信托业务风险资本+其他业务风险资本。 固有业务风险资本=固有业务各项资产净值*风险系数。 信托业务风险资本=信托业务各项资产余额*风险系数。 其他业务风险资本=其他各项业务余额*风险系数。 各项业务的风险系数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发布。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