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七十八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参照本规定关于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处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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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七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