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七条

第三章 调查取证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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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