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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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第六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