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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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