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检查流程

第三十七条

对于有特殊需要的现场检查项目,经检查组组长确定,可以适当简化检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不进行查前培训、不组织进点会谈等。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