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检查流程第二十四条现场检查工作分为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五个阶段。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