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

各派出机构负责统筹辖内现场检查工作,根据监管职责划分,组织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现场检查,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现场检查任务,对下级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评价。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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