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根据监管职责划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实行分级立项、分级实施,按照“谁立项、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开展现场检查。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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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