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十二条根据监管职责划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实行分级立项、分级实施,按照“谁立项、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开展现场检查。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