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 第九十七条独立法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九章 附 则第九十七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则上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规范整改。具体要求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行规定。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