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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