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资本与风险管理
第四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根据业务流程、人员岗位、信息系统建设和外包管理等情况建立科学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制定规范员工行为和道德操守的相关制度,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案件风险防控,确保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资本与风险管理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根据业务流程、人员岗位、信息系统建设和外包管理等情况建立科学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制定规范员工行为和道德操守的相关制度,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案件风险防控,确保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