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资本与风险管理第四十五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与自身业务规模、性质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制定并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及时消除流动性风险隐患。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