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资本与风险管理

第四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对租赁应收款建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资产质量分类制度,及时、准确进行资产质量分类。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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