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五章 资本与风险管理

第四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构建资本管理体系,合理评估资本充足状况,建立审慎、规范的资本补充、约束机制。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