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三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的绩效考评机制。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稳健的薪酬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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