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税务部门与工信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电子信息的管理。省税务机关应当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实时传输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将机动车登记核查信息反馈税务部门。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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