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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