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第四章 变更、收回、注销和延展

第十五条

养殖权人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养殖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发证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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