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规章一般称为“规定”、“办法”。中国保监会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称为“规定”。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得与规章的内容相抵触。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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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