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三章 起 草第十四条法制部门负责对规章的起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