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四十条

第七章 工程验收

第四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交工、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验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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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