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

第五条

举办海峡两岸的经济技术展览会,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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