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章 举办单位第三条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的举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责任、资格和展览行为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