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检 验第二十二条进出口商品的装卸货单位在装卸货过程中应当落实防漏撒措施和收集地脚;对有残损的,应当合理分卸分放。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