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建设全时段、全频段、全区域、全要素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监测预警系统(平台)显示和控制终端应当设置在矿调度室,或者冲击地压监控室设置直通且能强插调度室电话。
每天对监测数据、生产条件等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综合分析,判定冲击地压危险等级,并编制监测预警日报,报经煤矿防冲副总或防冲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签批,并及时告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
微震、地音、应力在线等监测系统的传感器,应当按照矿井设计的监测台网布设方案,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施工。
应力CT探测,应当按照探测方案由防冲科室指导组织现场实施。
- 制定机关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