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配备煤体应力监测系统,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主要煤柱区进行实时应力监测。重点监测回采工作面前方300m范围内的进、回风顺槽等煤层巷道和掘进工作面迎头后方200m范围内的巷道。
- 制定机关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配备煤体应力监测系统,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主要煤柱区进行实时应力监测。重点监测回采工作面前方300m范围内的进、回风顺槽等煤层巷道和掘进工作面迎头后方200m范围内的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