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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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