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非国营贸易企业应当根据正常的商业条件从事经营活动,接受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的监督。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