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航标管理机构应根据需要配备航标工作船艇及维护航标的设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