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级航标管理机构应按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职责,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职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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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