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航标保护第四十六条当航道内发生沉船、沉物时,航标管理机构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采取设标或其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