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章 航标保护第四十一条航标管理机构在设置、移动或撤销航标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干涉或索取费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