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专设航标的配布与维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专设航标的管理应按本办法和《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执行,并接受航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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