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航标维护管理第三十一条基层班组发现或获悉船舶、排筏发生海事后,应赴现场了解航道、航标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