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航标维护管理

第二十七条

航标管理机构应每年进行航标质量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航标维护正常率、设标座天、航标技术状况和航标使用效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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