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航标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航标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年度航标维护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必须进行检查,并总结上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计划,应上报审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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